王某系某建筑站食堂承包人,建筑站行管人员经常在该食堂就餐并招待客人,2000年底,王某将73722元(含建筑站所属青岛工程队的18000元)招待费发票交给南通市第六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以下简称建安公司)第二工程处会计贾某,贾某将票交负责人汤某审批后,向王某出据收款收据一份,注明:“收到王某招待费发票73722元(含青岛工程队)。” 在该收据的收款单位处,贾加盖建安公司第二工程处财务专用章。此后王某多次追索无着,遂诉至人民法院。因建安公司第二工程处不具有法人资格,故其要求建安公司承担还款义务,审理中查明,建筑站与建安公司第二工程处系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对外承接工程时以建安公司第二工程处的名义,对内在乡镇内部行使建筑管理职能,汤某既是建筑站站长,又是建安二处负责人,1998年3月,建安公司向工商局申请注销其第二工程处,在债务栏内写明:“如有未尽事宜,由我公司处理。”1999年2月“建安公司第二工程处”行政章切角作废。该案应当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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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该公司可以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是120万元
B.该公司可以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是60万元
C.当前销售额下,为了充分利用税收政策,其业务招待费应开支200万元
D.当前销售额下,为了充分利用税收政策,其业务招待费应开支120万元
2016年甲企业取得销售收入8000万元,当年发生的与生产经营相关的业务招待费60万元,上年因超支在税前未能扣除的与生产经营相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5万元;当年发生的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广告费500万元,上年因超支在税前未能扣除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200万元。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甲企业在计算当年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关于业务招待费和广告费准予扣除数额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业务招待费准予扣除的数额为39万元
B.业务招待费准予扣除的数额为36万元
C.广告费准予扣除的数额为500万元
D.广告费准予扣除的数额为700万元
甲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在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和研究开发费用数额分别是( )。
A、业务招待费税前准予扣除84万元
B、业务招待费税前准予扣除44万元
C、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420万元
D、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490万元
2018年甲公司取得销售(营业)收入2000万元,发生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12万元,已知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甲公司在计算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业务招待费金额为( )万元。
A12
B7.2
C10
D4.8
A.允许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8万元B.允许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54万元C.超过允许税前扣除部分的业务招待费,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D.超过允许税前扣除部分的业务招待费,不得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