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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年35岁的王宪伟两年前由部队转业到地方,王宪伟通过关系,留在了大连市其“朋友”的单位,从中学到了一些“生财之道”。去年10月,王宪伟认识了温州市某开发公司来大连考察开发房地产工程的吴某,即以其搜集到的解放军某部在大连的军用地产资料和有关文件为诱饵,与对方开始了转让25万余平方米军用地产的谈判。今年5月,王宪伟与其“朋友”又伪造了解放军某总部管理局的委托书、中校军官身份证,私刻了单位公章、财务专用章,并以“委任”的驻“大连办事处主任”的身份,与对方签订了《土地转让合同》和《联建军协议书》,分三次收取定金186万余元。10月底,被害方识破了骗局。接到报案后,大连市公安局沙河口分局经侦大队与马栏村派出所联合作战,将王宪伟抓获归案,追缴部分赃款赃物。在大量的书证、物证面前,王宪伟终于交代了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签订虚假合同诈骗巨款的违法犯罪事实。接到报案后,大连市公安局沙河口分局经侦大队与马栏村派出所联合作战,将王宪伟抓获归案,追缴部分赃款赃物。在大量的书证、物证面前,王宪伟终于交代了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签订虚假合同诈骗巨款的违法犯罪事实。试用学过的犯罪心理学知识回答以下问题:分析该该诈骗犯的心理特征和行为特征。

相关标签: 非法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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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某等人多次预谋通过爆炸抢劫银行运钞车。为方便跟踪运钞车,郑某等人于2012年4月6日杀害一车主,将其面包车开走(事实一)。后郑某等人制作了爆炸装置,并多次开面包车跟踪某银行运钞车,了解运钞车到某储蓄所收款的情况。郑某等人摸清运钞车情况后,于同年6月8日将面包车推下山崖(事实二)。同年6月11日,郑某等人将放有爆炸装置的自行车停于储蓄所门前。当运钞车停在该所门前押款人员下车提押款时(当时附近没有行人),郑某遥控引爆爆炸装置,致2人死亡4人重伤(均为运钞人员),运钞车中的230万元人民币被劫走(事实三)。

关于事实二的判断,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非法占有目的包括排除意思与利用意思

  • B、对抢劫罪中的非法占有目的应与盗窃罪中的非法占有目的作相同理解

  • C、郑某等人在利用面包车后毁坏面包车的行为,不影响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

  • D、郑某等人事后毁坏面包车的行为属于不可罚的事后行为

对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转单平账”“虚假诉讼”等手段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使用暴力、威胁手段强立债权、强行索债的,应当根据案件具体事实,以诈骗、强迫交易、敲诈勒索、抢劫、虚假诉讼等罪名侦查、起诉、审判。

A.“虚增债务”

B.“签订虚假借款协议”

C.“制造资金走账流水”

D.“肆意认定违约”

[单项选择题]在现代民法上,占有作为一种独立于所有权和他物权的法律制度,其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所有权人的占有不受占有制度的保护
B.只有非所有权人的占有受占有制度的保护
C.只有非法占有受占有制度的保护
D.所有权人的占有及非所有权人的合法占有、非法占有均受占有制度的保护
请教:2009年银行从业考试公共基础预测试题(1)第3大题第2小题如何解答?

【题目描述】

第2题:贪污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利用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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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 X

答案分析:

贪污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利用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贪污罪在客观方面要求行为人要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产的行为,下列不属于非法占有公共财产方式的是()。

A.侵吞

B.窃取

C.骗取

D.抢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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