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法学博士黄某于2005年8月8日在北京铁路局一营业处购买了一张K101次(北京至义乌)火车票,票价为203元。当向周围朋友和北京同事打听火车票中内含“强制意外伤害保险的保费”之事,并得知没有一个人知道火车票内含强制保险后,黄博士认为,北京铁路局营业处在收取他基本票价2%的“意外伤害强制保险费”(约3.98元)时,未履行告知义务。随后,以作为消费者的知情权受到侵害为由,将北京铁路局告上法庭。12月12日下午1时30分,审判结果宣布,黄某诉北京铁路局知情权侵权纠纷案被驳回,理由是已有规范性文件规定火车票强制保险,法院对黄金荣提出的3.98元索赔不予支持。(上交2007年研)请根据保险法相关原理对本案的诉讼目的、保险费收取的合法性以及其他法律问题做出评价(可就评价内容自设命题)。

相关标签: 铁路局   火车票   知情权   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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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局间对损失责任划分意见一致时,由()铁路局将会议纪要连同有关调查材料送到达铁路局。

A、发现

B、发送

C、到达

D、沿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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