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2009年10月,陈某向某保险公司投保了家庭财产保险,保险金额5万元。同年11月陈某在乡下生活的母亲来看望儿子,并第一次使用高压锅熬煮绿豆粥。由于操作不慎高压锅的排气孔被一粒绿豆堵住,锅内气温不断升高造成爆炸。高压锅煤气灶被炸毁,损失1200元。陈某母亲的右手被炸伤,花去医疗费500元。陈某要求保险公司赔偿1700元损失。保险公司认为该事故是由被保险人或者其家庭成员的故意行为造成,属除外责任,拒绝赔偿。问:本案应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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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先生到甲乙保险公司进行理赔,则()。
A.甲保险公司应赔偿50万元,乙保险公司应赔偿150万元
B.甲保险公司应赔偿55万元,乙保险公司应赔偿150万元
C.甲保险公司应赔偿51.6万元,乙保险公司应赔偿153.4万元
D.甲保险公司应赔偿26.2万元,乙保险公司应赔偿52.3万元(应该是52.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