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2006年3月2日,华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后者承建前者开发的楼盘——怡和家园。该合同除了约定有关工程的质量、进度、付款方式等基本内容外,还在违约责任一栏中约定:按照省建设厅监制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8条第2款的规定,如果华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全部工程款,则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可以扣留部分或者全部工程并予以妥善保护,保护费用由华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2007年12月,工程完工且验收合格后,华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果然未能按照约定支付工程款。(南京大学2008年研)分别就下列情形回答问题:

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能否扣留该楼盘的部分房屋?依据是什么?

相关标签: 工程款   有限公司  

提示:未搜索到的试题可在搜索页快速提交,您可在会员中心"提交的题"快速查看答案。
答案
查看答案
相关试题
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商向指定分包商支付工程款的时间应当是()。

A.业主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之前14天

B.分包商全部完成合同约定的分包任务后,就可以向承包人申请支付工程款

C.分包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不论承包人是否收到业主支付的工程款

D.承包商收到业主工程款之后

工程款支付证明主要内容为(),剩余未支付工程款,剩余工程款支付时间及方式以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第三方证明单位意见。A:工程承包合同总价
B:增加工作量造价
C:已支付工程款
D:按合同约定应支付工程款E.设计变更
联系我们 会员中心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