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属于可以顺延工期的情形有()。
A.发包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付款,使工程不能正常进行
B.工程量变化
C.非承包商原因停水、停电
D.发包方不能按专用条款约定提供场地
E.设计变更
相关标签: 发包方 承包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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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清单是在()之间,从工程招标投标开始,直到竣工结算为止,双方进行经济核算、处理经济关系、进行工程管理等活动不可缺少的工程内容及数量依据。
- A发包方与施工方
- B发包方与业主方
- C发包方与承包方
- D业主方与施工方
下列哪一项不属于建筑施工企业可以顺延工程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的理由。()
- A发包方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
- B发包方未按约定提供设备
- C发包方或总包单位未按时提供场地
- D发包方未按约定提供施工许可证
下列对发包人的违约责任描述,有误的是()。
A、发包方未能严格履行合同义务,除工期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损失
B、由于设计变更或设计错误造成的停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发包方并赔偿实际损失
C、工程验收前,发包方提前使用的,因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发包方应承担部分责任
D、发包方超过合同日期验收,按合同中有关违约责任条款的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某项目设计费为100万,合同约定定金为设计费用的15%,发包方依约支付定金后,设计承包方不履行合同,给发包方造成12万元损失。发包方对此可获支持的最大价款为( )万元。
A.24
B.27
C.30
D.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