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在某社区,活跃着一支由退休职工自发组织的治安巡逻队,在过去的7年里,他们抓过在逃犯,赶跑过小偷,处理过意外事故。他们的行为

A.有利于维护社会正义

B.杜绝了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

C.损害了社区居民的经济利益

D.保障了公民享有的政治权利

相关标签: 在逃犯   巡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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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试题

下列()行为,给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受害人不能依照《国家赔偿法》取得国家赔偿。

A.警察在繁华街道追捕在逃犯,开枪误伤一无辜行人

B.警察孙某节日外出探亲,因座位问题与他人争吵,并动手打人,致使对方头部受伤

C.工商局李某驾车运送本局执法人员查案,由于车速过快,撞坏了一辆正常行驶的三轮车

D.检察官违反法律规定,私自插手一起经济纠纷,扣押当事人汽车长达五年之久,扣押其间未对汽车进行管理,致使大量零件丢失,汽车基本报废

原告刘某为一服装经营商户,在某市东风路大街15号租有一服装营业厅,并装修完毕。2004年2月28日,该市公安分局公安人员两人驾驶警车追捕一在逃犯,后者驾驶一辆奥迪车。当追至刘某的服装厅旁,警车为躲闪被追车辆,加之照顾路上行人,不慎将服装厅的橱窗玻璃及模特衣物损坏。事后公安机关与刘某协商赔偿,未达成一致意见,刘某向某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国家赔偿。

问题:1.警车撞坏服装厅橱窗玻璃的行为是否违法?为什么?

2.国家应否对该损害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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