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2年3月2日,南京临时政府以临时大总统孙中山的名义公布了《令内务部通知革除前清官厅称呼文》。文中指出:“查前清官厅视官之高下,有大人、老爷等名称,受之者,增惭;施之者,失体,义无取焉……嗣后各官厅人员,相称咸以官职。”本文旨在倡导
A.自由的观念
B.平等的观念
C.博爱的观念
D.互助的观念
中国近代史上规定“大总统任期十年,得连任”的法律文件是()。A.中华民国约法B.1923年中华民国宪法C.中华民国宪法草案D.修正大总统选举法
A、大总统为国家元首,总揽国家统治权。被选举的资格为在国内居住满20年,任期7年,可连任。
B、废止国务院,组织政事堂。
C、中央政府仍设九部,直隶于大总统,各部总长由大总统任命。
D、设参政院,代行立法院职权。
E、司法机关除大理院、总检察厅外,还设立了平政院,直隶于大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