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材料一:监测显示,在北京、上海、广州这样的大城市里,使用空调、排放汽车尾气等已成为PM2.5的重要来源。应对PM2.5对每个人来说都是压力和责任。

材料二:微博上流传着一个段子:一部高档手机,70%的功能都是没用的;一款高档轿车,70%的速度都是多余的;一幢高档别墅,70%的房间都是空闲的。低配置生活,越来越成为年轻人的生活态度。

运用经济生活的有关知识,谈谈个人应怎样在保证生活质量和保护环境之间找到平衡点。

 

相关标签: 高档别墅   平衡点   经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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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验营销:指企业以客户为中心,通过对事件、情景的安排以及特定体验过程的设计,让客户在体验中产生美妙而深刻的印象,并获得精神上最大程度的满足过程。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不属于体验营销的是:

A.某民办技工培训学校为吸引生源扩大影响,针对应届初中毕业生推出先学习后交费不满意直接退学的政策

B.在购买一包某品牌酸奶后可以报名“超女训练营”.上台一展歌喉,让消费者体验歌星登上舞台的感觉

C.某房产开发商将正在建设的一个高档别墅小区的内部装修、景观提前“释放”,让购房者亲临其境

D.东方酒店依托庞大数据库对消费者进行分析,提前感知消费者的需求偏好,进行产品定位

下列关于盈亏平衡点分析的说法,正确的是()。
A.盈亏平衡点是指企业的固定成本等于变动成本
B.当实际产量小于盈亏平衡点时,企业亏损
C.盈亏平衡点产量越低,项目抗风险能力越强
D.盈亏平衡点产量越高,项目抗风险能力越强
E.实际产量大于盈亏平衡点时,且无产品积压,企业盈利

2013年3月5日,A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与B银行签订-份借款合同。该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总额为4亿元;借款期限为2年零6个月;借款利率为年利率6.8%,2年零6个月的应付利息在发放借款之日预先-次从借款本金中扣除;借款期满时-次全额归还所借款项;借款用途为用于某商业广场项目的开发建设;A公司应当按季向B银行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和借款资金使用情况;任何-方违约,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按借款总额支付1%的违约金。但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B银行依照约定于2013年3月6日向A公司发放了4亿元的借款,并从发放的借款本金中扣除了2年零6个月的借款利息。2013年4月5日,B银行从A公司提供的相关财务会计资料中发现,A公司已将该借款资金的-部分挪用作高档别墅项目的开发建设,遂要求A公司予以纠正,A公司以借款资金应当由自己自行支配为由而未予纠正。同年5月B银行通知A公司,要求A公司提前偿还借款,A公司以借款尚未到期为由拒绝偿还借款。同年8月,B银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借款合同,并要求A公司提前偿还借款。 要求:根据上述事实及有关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借款合同约定借款利息预先从借款本金中扣除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如何处理? (2)根据上述提示内容,A公司向B银行的实际借款数额是多少?应如何支付利息? (3)B银行可否要求解除借款合同?说明理由。

2009年3月5日,A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与B银行签订一份借款合同。该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总额为4亿元;借款期限为2年零6个月;借款利率为年利率6.8%,2年零6个月的应付利息在发放借款之日预先一次从借款本金中扣除;借款期满时一次全额归还所借款项;借款用途为用于某商业广场项目的开发建设;A公司应当按季向B银行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和借款资金使用情况;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按借款总额支付1%的违约金。但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
B银行依照约定于2009年3月6日向A公司发放了4亿元的借款,并从发放的借款本金中扣除了2年零6个月的借款利息。2009年4月5日,B银行从A公司提供的相关财务会计资料中发现,A公司已将该借款资金的一部分挪用作高档别墅项目的开发建设,遂要求A公司予以纠正,A公司以借款资金应当由自己自行支配为由而未予纠正。同年5月B银行通知A公司,要求A公司提前偿还借款,A公司以借款尚未到期为由拒绝偿还借款。同年8月,B银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借款合同,并要求A公司提前偿还借款。借款合同约定借款利息预先从借款本金中扣除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如何处理?
2009年3月5日,A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与B银行签订一份借款合同。该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总额为4亿元;借款期限为2年零6个月;借款利率为年利率6.8%,2年零6个月的应付利息在发放借款之日预先一次从借款本金中扣除;借款期满时一次全额归还所借款项;借款用途为用于某商业广场项目的开发建设;A公司应当按季向B银行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和借款资金使用情况;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按借款总额支付1%的违约金。但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
B银行依照约定于2009年3月6日向A公司发放了4亿元的借款,并从发放的借款本金中扣除了2年零6个月的借款利息。2009年4月5日,B银行从A公司提供的相关财务会计资料中发现,A公司已将该借款资金的一部分挪用作高档别墅项目的开发建设,遂要求A公司予以纠正,A公司以借款资金应当由自己自行支配为由而未予纠正。同年5月B银行通知A公司,要求A公司提前偿还借款,A公司以借款尚未到期为由拒绝偿还借款。同年8月,B银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借款合同,并要求A公司提前偿还借款。B银行可否要求解除借款合同?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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