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单项选择题]北京京维纸业有限公司属于外商独资企业,专营纸张制造。该公司于2007年9月与日本某公司签约购买一台价值为CIF780000美元,在投资总额内的造纸设备。但因该纸业公司的资金比较紧张,经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协议规定纸业公司以该设备生产的“手工制造书写纸”回抵设备的价款。该设备属于《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的鼓励类进口项目。该设备于2007年10月2日由江天运输公司的“JULONGVOY/501”轮船载运,在天津新港进口。京维纸业公司委托通达物流有限公司代理报关,通达公司于2007年10月7日向天津海关办理转关申请后由汽车运抵北京。(该设备属《机电产品自动进口许可证》管理范围,法定检验,该设备进口具有全程提单)。
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本案中,贸易方式为()。
A.互购
B.易货贸易
C.补偿贸易
D.转手贸易

相关标签: 鼓励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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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外商投资项目核准与备案管理的表述正确的有(  )。
A.《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有中方控股(含相对控股)要求的总投资(含增资)20亿美元及以上鼓励类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B.《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有中方控股(含相对控股)要求的总投资(含增资)10亿美元及以上的鼓励类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C.《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有中方控股(含相对控股)要求的总投资(含增资)小于10亿美元的鼓励类项目,由省级投资主管部门核准,核准权限不得下放
D.《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限制类中的房地产项目,由省级政府核准

对西部地区内资鼓励类产业、外商投资鼓励类产业及优势产业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在政策规定范围内免征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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