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德意志帝国虽然确立了资产阶级性质的君主立宪制政体,但“君主”是实。“立宪”是虚。下列引用的《德意志帝国宪法》条文不能说明这一观点的是()。
A.“皇帝有创制法律之权”
B.“皇帝有权召集联邦议会和帝国国会,以及使议会延期或结束”
C.“建立并公布帝国法律及监督其执行之权属于皇帝”
D.“由皇帝任命帝国首相”
相关标签: 德意志帝国 君主立宪制
1871年3月21日,《德意志帝国宪法》被提交给新选举产生的德意志帝国议会。4月16日,帝国议会投票通过帝国宪法。4月20日,俾斯麦公布宪法。5月4日,宪法正式生效。这表明该宪法的产生过程
A.以维护国家统一为宗旨 B.实际体现俾斯麦个人意志
C.显示政府权力互相制衡 D.具有形式上的民主色彩
德国宰相俾斯麦说:“《德意志帝国宪法》的制定不仅是参照了英国的立宪制度,更重要的一点还是得益于美国。”《德意志帝国宪法》对英国立宪制度的参照主要体现在
A.皇帝权力受到制约
B.议会拥有立法权
C.确立三权分立原则
D.实行联邦制
德意志帝国建立后,进行了大规模的统一法制建设。德意志帝国国会于1877年颁行《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1896年通过《民法典》,1897年通过《商法典》。这些法律
A.说明帝国国会有完整的立法权
B.说明政治民主化能够促进经济工业化
C.适应了工业化快速发展的需要
D.说明德意志帝国形成了完善的代议制
被西方法学界誉为19世纪“德国法律科学的集成”的是()
A1871年《德意志帝国宪法》
B1871年《德意志帝国刑法典》
C1919年《魏玛宪法》
D1900年《德国民法典》
根据1871年开始生效的德意志帝国宪法文本,这个新的民族国家称为“德意志联邦”,其最高首脑为“联邦主席”。直到威廉一世加冕时,人们才从发布的皇帝宣言中得知,“联邦主席”改成了“德意志皇帝”。原来,威廉一世希望自己被称为“德国皇帝”,这一要求遭到巴伐利亚国王和符滕堡国王的反对,最后威廉一世接受了“德意志皇帝”称号。上述材料表明()。
A、德意志帝国不适合建立联邦制
B、德意志帝国仍是封建专制政体
C、德意志帝国分裂割据局面仍没有消除
D、德意志帝国存在集权与分权之争